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用人单位的行业类别为金属制品业。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丁醇、乙酸丁酯、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工频电场、噪声。 该用人单位浸漆间浸漆调漆倒漆、上件操作位的二甲苯、乙苯、丁醇、乙酸丁酯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苯和甲苯经复测后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但二甲苯检测结果已经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50%,如作业人员作业时未打开废气净化处理装置,未正确佩戴或未始终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毒口罩,长期接触以上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该用人单位生产区机加工车间1机械手焊接和二保焊操作位电焊烟尘;除锈间上件和下件包装操作位的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检测值均远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焊接作业区和除锈机均设置废气收集罩连接除尘设施,另外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置了防护口罩,因此该用人单位产生的电焊烟尘和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对人体影响较小。 该用人单位机加工车间1机械手焊接操作位1、2、二保焊操作位、机加工车间2车床操作位、浸漆间上件操作位、下件包装操作位、调漆倒漆操作位、开叉车操作位、空压机房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生产区机加工车间1带锯操作位、切管操作位、打孔操作位、机加工车间2冲床操作位1、2、3、除锈间上件操作位、除锈间下件操作位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噪声超标原因分析:设备噪声较大,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撞击的声响过大,另外产生的噪声相互叠加,作业人员累计接触噪声时间为8h,接触时间较长。生产区所有岗位的8h等效声级均大于80dB(A),均属于噪声作业。用人单位虽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防护耳塞,但作业人员如未正确佩戴或未始终佩戴,长时间接触高噪声对人员有一定的影响。该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防护耳塞,起到有效的防护效果。 该用人单位配电室巡检工频电场检测结果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配电室单独设置并且巡检时间较短,因此该用人单位工频电场对人体影响较小。 关键控制点:该用人单位关键控制点为浸漆间调漆倒漆上件操作位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机加工车间1带锯操作位、切管操作位、打孔操作位、机加工车间2冲床操作位1、2、3、除锈间上件操作位、除锈间下件操作位产生的噪声。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