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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华隆畅管业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

天津市华隆畅管业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南朱庄村东

用人单位联系人

宗立成

项目名称

天津市华隆畅管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天津市华隆畅管业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南朱庄村东,成立于2008613日,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颂华,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泥制品制造。(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二十四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和天津市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具体要求,为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天津市华隆畅管业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天津市华隆畅管业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戎维维

现场调查时间

2020.11.16

用人单位陪同人

宗立成

现场检测人员

魏彬 闫伟龙

现场检测时间

2021.4.16-18

用人单位陪同人

宗立成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紫外辐射、电焊烟尘、矽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硫、高温、低温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产生的噪声、紫外辐射、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硫、等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小管车间拆模工位、大管车间上料工位、搅拌机工位产生的矽尘总尘接触浓度检测结果分别为1.07 mg/m31.75-2.16mg/m3,大管车间上料工位、搅拌机工位呼吸性粉尘浓度检测结果为0.79-0.89mg/m3,高于国家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小管车间拆模工位、大管车间上料工位、搅拌机工位产生的矽尘(总尘、呼吸性粉尘)超标原因:小管车间拆模工位总尘超标可能时作业人员接触时间较长,或未及时清理散落在地面上的降尘,导致作业时二次扬尘;大管车间上料工位、搅拌机工位矽尘超标可能是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进行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布袋除尘设备设置风速风量较小,不能有效将粉尘排出,搅拌机密闭行较差,导致粉尘逸散;上料工位、搅拌机工位为一人多岗制,接触粉尘时间较长,未及时清理散落在设备及地面上的降尘,设备运转及人员巡检时,导致二次扬尘。

该用人单位产生的紫外辐射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要求;根据本次检测结果显示,锅炉房巡检工、行车工位噪声8h等效值为70.1-70.6 dB(A)69.8 -70.2dB(A),低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其余工位噪声8h等效值为85.7-102.1dB(A),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该用人的单位多岗位噪声超标原因分析:生产设备运行自身产生的噪声较大,设备老化导致运行噪声较大;生产设备集中布置,产生的噪声相互叠加,作业人员接触时间较长,累计最长接触噪声时间为12h,故导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均超标。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紫外辐射、电焊烟尘、矽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硫、高温、低温。

该用人单位大管车间、小管车间、滚焊机房采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用人单位上料工位、搅拌站设有布袋除尘装置,风机风量4000m3/h;原料库进行洒水,降低铲车搬运、投料过程中粉尘的浓度,铲车操作室密闭设置,减少作业人员接触粉尘的机会;原料采取封闭式输送,水泥为储罐储存,由泵直接打入搅拌机,管道密闭较少作业人员接触;用人单位为接触矽尘、有毒物质作业人员配备了N95防护口罩,若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时防护设施未开启或未能有效运行,作业人员长期吸入有毒物质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用人单位生产产生粉尘为矽尘;矽尘是引起人体肺组织纤维化最严重的粉尘,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佩备个体防护防护用品,作业人员若不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作业人员长期接触矽尘可能导致矽肺,还可能并发肺结核、肺炎、肺癌等疾病,矽肺是尘肺病中进展最快、危害最严重的一种类型,矽尘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该用人单位产生紫外辐射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要求;根据本次检测结果显示,锅炉房巡检工、行车工位噪声8h等效值为70.1-70.6 dB(A)69.8 -70.2dB(A),低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其余工位噪声8h等效值为85.7-102.1dB(A),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为噪声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作业人员若为正确佩戴防护耳塞的情况下,长期处于高噪声作业环境,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关键控制点:该项目关键控制点为生产所产生的噪声、矽尘。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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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华塘睿城三区4号楼5层

电话: 022-6522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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