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紫外辐射、电焊烟尘、矽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硫、高温、低温。 该用人单位大管车间、小管车间、滚焊机房采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用人单位上料工位、搅拌站设有布袋除尘装置,风机风量4000m3/h;原料库进行洒水,降低铲车搬运、投料过程中粉尘的浓度,铲车操作室密闭设置,减少作业人员接触粉尘的机会;原料采取封闭式输送,水泥为储罐储存,由泵直接打入搅拌机,管道密闭较少作业人员接触;用人单位为接触矽尘、有毒物质作业人员配备了N95防护口罩,若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时防护设施未开启或未能有效运行,作业人员长期吸入有毒物质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用人单位生产产生粉尘为矽尘;矽尘是引起人体肺组织纤维化最严重的粉尘,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佩备个体防护防护用品,作业人员若不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作业人员长期接触矽尘可能导致矽肺,还可能并发肺结核、肺炎、肺癌等疾病,矽肺是尘肺病中进展最快、危害最严重的一种类型,矽尘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该用人单位产生紫外辐射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要求;根据本次检测结果显示,锅炉房巡检工、行车工位噪声8h等效值为70.1-70.6 dB(A)、69.8 -70.2dB(A),低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其余工位噪声8h等效值为85.7-102.1dB(A),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为噪声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作业人员若为正确佩戴防护耳塞的情况下,长期处于高噪声作业环境,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关键控制点:该项目关键控制点为生产所产生的噪声、矽尘。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