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其他粉尘(铁粉尘)、砂轮磨尘。 该用人单位接触的其他粉尘(铁粉尘)、砂轮磨尘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采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本次检测结过显示粉尘检测值远低于国家接触限值,用人单位生产产生的粉尘为金属粉尘用人单位为接触粉尘作业人员配备防护口罩,若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长期接触金属粉尘,可使呼吸道粘膜、气管、支气管的纤毛上皮细胞受到损伤,破坏呼吸道的防御功能,肺内尘源积累,引起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对人体有一定为危害。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粗加工工位、精加工工位、叉车工位噪声8h等效值为80.5-82.0dB(A),属于噪声作业;用人单位为接触噪声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罩,若作业人员为正确佩防护耳罩时,长期处于噪声作业环境,会对作业人员有一定的危害。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