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甲醛。 该用人单位接触的甲醛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采用门窗进行全面通风,多线切割机设备密闭化、自动化生产,作业人员仅进行上下件,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磨床、多线切割机采用水及切削油湿式作业,减少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有害物质;煮料清洗工位均设置局部上吸罩,经集气罩收集净化后由15m管道排放,减少有毒物质的扩散,但若集气罩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运行或作业时未开启,有可能浓度较大造成中毒,此外粘料工位、切割粘料工位未设置局部排风装置,不符合要求且无效,用人单位虽为接触有毒物质作业人员配备一次性口罩,不能有效的组织有毒物质,作业人员长期接触有毒物质,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该用人单位高温、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生产车间磨床工位、煮料清洗工位噪声8h等效值高于80dB(A),属于噪声岗位,长时间接触噪声岗位对作业人员听力有一定的影响。 该项目关键控制点为:粘料工位、切割粘料工位、煮料工位产生的甲醛和噪声岗位。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