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劳动定员1002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自行车制造中的助动自行车制造;依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 5号),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灰尘、聚合氯化铝粉尘)、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醇、环己酮、异丙醇、臭氧、乙苯、苯、甲苯、二甲苯、氢氧化钠、硫化氢、手传振动、工频电场、噪声。 该用人单位各生产区域内的工艺技术装备尽量采用具有先进性、成熟的机械化、自动化设备和流水线;生产车间主要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相结合的排风方式;该用人单位有1条车架电泳线、4条车架喷涂线、2条塑件喷涂线。每条电泳线、喷涂房均密闭设置并且和烘干隧道各自独立,调漆和喷漆分别在调漆室和喷房内进行,为防止室内污染物向外扩散,保持室内负压状态,换气次数12次/时。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毒气体经水帘进行吸收净化,电泳、喷涂、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风系统送入“喷淋柜+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后经30m高度排气筒排放。经本次检测该用人单位作业人员接触的其他粉尘(灰尘、聚合氯化铝粉尘)、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醇、环己酮、异丙醇、臭氧、乙苯、苯、甲苯、二甲苯、氢氧化钠、硫化氢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员工配置了防护口罩,且所有操作人员均佩戴相应的呼吸防护用品,因此正常生产情况下该用人单位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锡、锰及其化合物对人体影响较小。 但生产涂料所用的原料中中含有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醇、环己酮、异丙醇、乙苯、苯、甲苯、二甲苯等,皮肤、眼部接触后可刺激皮肤、眼部,甚至引起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还可能引起皮肤过敏性反应,其中苯、二甲苯、二甲苯可引发急性中毒。污水处理站投料工位中需加投氢氧化钠,操作人员有可能造成酸碱灼伤,压滤操作工位操作人员可能会造成硫化氢急性中毒。 该用人单位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均设有减振底座,高、低噪声设备均分开布置;空压机房、配电室的均单独布置,与其他生产区域隔离,进行巡检,减少接触噪声机会。生产区域和辅助生产区域各工位产生的噪声8h等效声级计算结果除铁件喷涂车间除尘工位超过85dB(A),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其余各工位符合要求。生产区域铁件喷涂车间喷漆工位、铁件喷涂车间补漆工位、塑件喷涂车间除尘工位、塑件喷涂车间面漆喷漆工位、塑件喷涂车间底漆喷漆工位、塑件喷涂车间UV光固化喷漆工位、塑件喷涂车间补漆工位、流水线组装操作工位8h等效声级均大于80dB(A),为噪声作业岗位。长时间接触噪声岗位,对作业人员听力有一定影响。 该用人单位工频电场、手传振动等物理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经分析正常情况下对人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该用人单位的关键控制点为喷涂车间油漆使用岗位、污水处理压滤岗位和各车间噪声岗位。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