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塑料制品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其他粉尘(环氧粉尘、熔融二氧化硅)、工频电场。 该用人单位接触的其他粉尘(环氧粉尘、熔融二氧化硅)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采用门窗进行全面通风;人工搅拌设置局部侧吸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毒物质;破碎出料工位设置局部下吸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毒物质;LED支架材料挤出机挤出口上方 20cm 处设置集气罩(规格 80cm*80cm)收集挤出废气,收集后由 15m 排气筒 P4 排放;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若集气罩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运行,或作业时未开启,粉尘不能及时排出,作业人员长期接触粉尘,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该用人单位电子电器用环氧封装材料(固态)生产线混料、出料工位、电子电器用环氧封装材料(固态)生产线打饼上、出料工位、电子电器用环氧封装材料(液态)生产线三辊机配料工位、 LED支架材料上料、包装工位噪声8h等效值为80.2-83.3dB(A),其他工位均低于80dB(A),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耳塞情况下,噪声对人体的危害较小。 该项目关键控制点为:电子电器用环氧封装材料(固态)生产线产生的其他粉尘(环氧粉尘)、噪声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