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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拓(天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年产38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

用人单位名称

欧拓(天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758号厂房

用人单位联系人

王涛

项目名称

欧拓(天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年产38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欧拓(天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758号厂房,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法人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Andreas Kolf,注册资本为壹仟柒佰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1229日,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汽车用高性能复合材料(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上述产品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欧拓(天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8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依托原有厂房内的闲置区域进行生产,原有厂房为天津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厂区内的8号厂房。8号厂房前期由天津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租赁给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然后在租期及其延展期间内将该厂房转租给第三方欧拓(天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租赁协议由开发区总公司完成。

欧拓(天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8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由欧拓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瑞士)出资,出资比例:100%。主要用于购置设备项目投产后,年产380万件汽车零部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欧拓(天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欧拓(天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8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黄冀宁

现场调查时间

2022.5.31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涛

现场检测人员

姜海阔王欣

现场检测时间

2022.6.15-17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涛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石墨粉尘、其他粉尘混合纤维粉尘、噪声、高温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相关点位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噪声检测结果显示相关工位8h等效声级计算结果分别为69.4-77.7dB(A)相关岗位瞬时检测结果为75.3-81.1dB(A),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项目。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石墨粉尘、其他粉尘(混合纤维粉尘)、噪声、高温等。

该项目生产工艺自动化较强,作业人员以设备操作为主,生产车间设置门窗进行自然通风,防护设施较合理;该项目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且检测结果显示接触粉尘浓度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若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防护得当,粉尘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影响相对较小。

该项目生产车间设置门窗进行自然通风,设置局部移动工业空调和风扇进行夏季制冷,故生产车间内高温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影响相对较小。

该项目生产工艺设备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于产生噪声的设备均设置减震基础,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各作业岗位接触噪声的强度均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在生产条件正常,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耳塞的情况下,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危害相对较小。

综合分析,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建议该项目依照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为接触需要开展强制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进行职业健康监护。该项目应体检32人,实际体检24人,体检率75%,建议建设单位针对未参加体检及接触石墨粉尘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建议该项目加强应急防护设施的点检以及维护,确保相关设施的有效性。

3)建议该项目定期维护保养除尘装置,确保其有效运行

4)建议该项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设置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5)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键[2014]111号)的规定,逐步完善作业场所警示标识。

6)建议该项目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安健〔2013171号)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按照规范要求,逐步完善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b.职业卫生管理档案;c.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d.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e.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f.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g.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7)建议该项目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对评价报告

1、完善生产试运行状况的调查描述(三种产品分别的产量?);

2、完善主要岗位人员的工作日写实(接触危害因素的时空分布);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分析评价;

4、完善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有效性评价的相关建议(防护设施设置参数和风速的测量并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提出相关建议)。

对试运行现场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加强落实;

2、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标;

3、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4、加强防护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有效运行。


天津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华塘睿城三区4号楼5层

电话: 022-6522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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