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钢压延加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铁粉尘、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等。 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整体以门窗进行自然通风,生产车间侧墙共设置10台轴流风机进行机械排风,水锯床为湿式作业,避免铁粉尘的产生;电焊工位均设置了上吸式局部排风装置;生产现场各点位产生的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限值的要求,为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配备了防尘口罩,但作业时排风设施非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个体防护不当,作业过程产生的粉尘不能及时排出,会对作业人员身体造成一定影响。 该用人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通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垫等方式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影响;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单独布置集中布置,且设置了减振基础;工作场所各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生产区域车间一冲床操作工位、车间一压扁机操作工位、车间二水锯床操作工位、车间二电焊操作工位、车间二打孔机操作工位、车间三压扁机操作工位噪声8小时工作日等效声级计算结果均大于80dB(A),属于噪声作业。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防护耳塞,但作业人员若未正确佩戴耳塞,长期接触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听力及健康有一定影响。 该用人单位的关键控制点为生产区域的切割和焊接工位产生的职业危害以及各噪声岗位。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