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本项目为“金属制造业”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碳酸钠、氢氧化钠、铬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及盐酸、氰化物、可溶性镍化物、硫酸及三氧化硫、氮氧化物、工频电场。 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各生产线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电镀池两侧及上方均设置排毒设施,其中上吸罩控制点风速相对较低。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产生的化学有害物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为接触毒物的作业人员配备了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和护目镜等。但如排毒设施非正常运转、个体防护不到位等仍会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 该用人单位生产各操作区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8h等效声级均小于85dB(A),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该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降噪耳塞。 该用人单位关键控制点为酸碱、氰化物等化学品加料时可能发生的酸碱灼伤或急性中毒。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