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中的汽车修理与维护,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丁酯、其他粉尘(铁粉尘)、噪声等。 该用人单位生产区各库均设置了轴流风机,进行全面的通排风;抛光、打磨作业区均设置了移动式除尘器,防止粉尘的逸散;调漆室内设置了上吸式局部排风装置,喷漆房采用奔驰专用一体化喷漆房,进、排风量均为40000立方米/小时,进风滤棉有效过滤效率为80%,顶滤棉有效过滤97%-99.9%,地滤棉有效过滤85%-90%,通过8m高的排放口排出;同时用人单位为接触粉尘、毒物的劳动者配备了相应的呼吸防护用品,通过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其他粉尘(铁粉尘)、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丁酯等的检测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正常生产情况下,该用人单位产生的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丁酯、其他粉尘(铁粉尘)对人体影响较小,但如果防尘、防毒防护设施非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个体防护不当,粉尘、毒物不能及时排出,会对作业人员身体造成一定的影响。 该用人单位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自带有减振装置,风机进口处设有消声设施,采用软连接使其减振。经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位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其中17#库洗车区自动洗车送接车操作工位、18#库维修车间抛光区抛光操作工位、18#库喷涂操作区喷涂工位噪声8h等效声级为82.4-82.9 dB(A),超过80 dB(A),为噪声作业岗位,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防护耳塞,但员工若未正确佩戴或作业过程中始终佩戴,长期接触噪声,可能对员工的听力有一定的影响。 该用人单位的关键控制点为7#库洗车区自动洗车送接车操作工位、18#库维修车间抛光区抛光操作工位、18#库喷涂操作区喷涂工位的噪声和喷涂区域调漆喷漆的毒物。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