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食品制造业”中“乳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辐射、工频电场、噪声、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硫化氢、氨、甲醇、盐酸、正己烷、乙醚、乙腈、丁酮、甲苯、丙酮、三氯甲烷、硫酸、过氧化氢、环己烷。 该用人单位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硫化氢、氨、甲醇、盐酸、正己烷、乙醚、乙腈、丁酮、甲苯、丙酮、三氯甲烷、硫酸、过氧化氢、环己烷的检测值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综合生产车间内自然通风良好,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设有通风橱等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用人单位为操作人员配备了防尘口罩、防毒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生产工艺机械化程度较高,因此正常生产情况下用人单位产生的化学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较小。 该用人单位包装间60线上听工位/操作工接触噪声8小时工作日等效声级计算结果为:86.0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工位接触噪声8小时工作日等效声级计算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其中包装间60线包装巡检工、包装间66线包装巡检工、包装间67线包装巡检工、包装间76线包装巡检工、包装间72线包装巡检工、真空泵动力间巡检工、包装间打盖工、包装间60线扣胶盖工位/操作工、包装间60线看码工位/操作工、包装间60线装箱工位/操作工、包装间60线上听工位/操作工、包装间66线扣胶盖工位/操作工、包装间66线上听工位/操作工、包装间67线扣胶盖工位/操作工、包装间76线扣胶盖工位/操作工、包装间76线装箱工位/操作工、包装间76线上听工位/操作工、包装间72线盒装工位/操作工、真空泵巡检位/巡检工的8h等效声级虽符合国家接触限值要求,但超过80dB(A),属于噪声岗位,根据GBZ/T189.8-2007,对于8h等效声级≥80dB(A),但<85dB(A)的劳动者,在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不变的情况下,应严格进行听力防护,佩戴好防护耳塞,并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防噪音耳塞,但作业人员若未按要求进行佩戴,长期接触高噪声,对作业人员健康有一定危害。 该用人单位关键控制点为包装车间的噪声岗位。 综合分析,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