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属于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严重的项目。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砂轮磨尘、对苯二甲酸、甲醛。 该项目生产车间采用机械排风和自然通风两种方式,生产区南侧外墙设置4台防爆型轴流风机进行全面机械排风,风量为5965m3/h;维修间采用门窗进行全面通风;切割机和热切割机均为密闭设备,在每台设备上方设置一套密闭的排风罩,每台切割机排风量为300Nm3/h,每台热成型切断机排风量为600Nm3/h,收集来的废气通过原有项目配套的活性炭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风机的风量为13480m3/h;蘸胶机为密闭设备,在设备上方设置一套密闭的排风罩,每台设备排风量为800Nm3/h,收集来的废气通过原有项目配套的活性炭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风机的风量为13480m3/h;调胶室设置排风罩,风机风量为5900m3/h,以上防护设施正常开启能有效的将有毒位置排出,减少作业人员接触;若作业人员作业时未开启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未有效运行,未将有毒气体及时排出,作业人员长期接触有毒物质,会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若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会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工位噪声8h等效值均低于80dB(A),属于非噪声作业岗位,噪声对人体的危害较小。 关键控制点:切割区产生的对苯二甲酸;蘸胶区产生的甲醛等。 综上分析: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