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甲醛、碳酸钠、工频电场。 该用人单位接触的甲醛、碳酸钠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采用门窗进行全面通风,该用人单位采用机械化、自动化为主的生产工艺。切片、磨片采用密闭湿式作业的方式,减少有毒物质的逸散;切片、煮料工位设置局部上吸罩,将收集到的有毒物质经过1台18000m3/h的风机排入烟雾处理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若上吸罩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运行,或作业时未开启,有毒物质不能及时排出,且用人单位为接触有毒物质作业人员配备防护口罩,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不能有效的组止有毒物质,作业人员长期接触有毒物质,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本次检测甲醛浓度大于50%,甲醛对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用人单位为接触有毒物质作业人员配备防护口罩,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长期接触甲醛,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该用人单位产生噪声岗位噪声8h等效值符合国家接触限值,噪声对人体的危害较小。 该用人单位根据本次检测数据显示,高温WBGT指数最高为27.3℃,且用人单位夏季为劳动者发放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和清凉饮品,安排作业人员错时进行作业,故高温对人体的危害较小。 该项目关键控制点为:粘棒工位产生的甲醛、卧式双端磨床操作位产生的噪声。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