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金属制品业中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 (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二氧化钛粉尘、其他粉尘(铁粉尘、铁粉尘)、硫酸钡、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该用人单位接触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二氧化钛粉尘、其他粉尘(铁粉尘、铁粉尘)、硫酸钡、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该用单位生产车间、喷涂车间采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生产车间电焊工位、抛光、打磨工位均设置局部上吸罩;喷涂车间选用毒害较低,且自动化较强的生产工艺,喷涂工位单独布置在独立房间内,屋内设置滤芯吸附除尘装置;切割工位采用切削液进行湿式作业,能有效的减少粉尘的扩散;若用人单位未能定期对上吸罩及除尘装置进行维护保养,防护设施未有效运行,不能及时将有毒气体及粉尘排出,作业人员长期吸入有毒物质及粉尘,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用人单位为接触有毒物质、粉尘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若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长期吸入有毒物质,对身体有一定的危害。 该用人单位多岗位噪声8h等效值超标,用人单位为接触噪声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若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长期处于高噪声作业环境,会对作业人员有一定的危害。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