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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

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西侧

用人单位联系人

陈自丰

项目名称

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随着市场对热镀锌板带需求的日益扩大,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在静海县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西侧投资建设热镀锌板带生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000元,预计年产热镀锌板带35万吨,实现产值12亿元,利税1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二十四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和天津市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具体要求,为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委托天津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毕作枝

现场调查时间

2021.8.17

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自丰

现场检测人员

田诚林 史立异

现场检测时间

2021.9.27-29

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自丰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紫外辐射、电焊烟尘、盐酸、氧化锌、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硫化氢、氨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生产区产生的电焊烟尘、盐酸、氧化锌、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硫化氢、氨,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紫外辐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该用人单位酸洗车间的酸洗上件工位、电焊焊接工位、冷轧车间上件工位、电焊焊接工位、下件工位、镀锌车间镀锌工位、钝化工位、下件工位噪声8h效值为86.7-101.4dB(A),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工位噪声8h等效值,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酸洗车间酸洗控制室工位、酸洗下件工位、镀锌车间电焊焊接工位、叉车工位噪声8h等效值均80dB(A),属于噪声作业;镀锌车间上件工位、污水投料工位、酸雾吸塔巡检工位、锅炉房巡检工位噪声8h等效值均低于80dB(A),属于非噪声作业。

酸洗车间的酸洗上件工位、电焊焊接工位、冷轧车间上件工位、电焊焊接工位、下件工位、镀锌车间镀锌工位、钝化工位、下件工位噪声8h效值超标原因:设备运行自身产生的噪声较大,设备老化导致运行噪声较大;设备集中布置,钢卷相互碰撞,产生的噪声相互叠加,作业人员累计接触噪声时间为7h,接触时间较长,故导致酸洗车间的酸洗上件工位、电焊焊接工位、冷轧车间上件工位、电焊焊接工位、下件工位、镀锌车间镀锌工位、钝化工位、下件工位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超标。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专用金属制品业中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紫外辐射、电焊烟尘、盐酸、氧化锌、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硫化氢、氨。

该用人单位接触的电焊烟尘、盐酸、氧化锌、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硫化氢、氨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采用门窗自然通风进行通风,生产过程全机械化操作程度高;酸洗车间:酸洗槽、水洗槽均集中设置在单独的酸洗房内,并且操作人员均在酸洗控制室内进行设备操作,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在酸洗处理过程中,酸洗槽前后出口产生的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吸收中和后排放;冷轧车间:轧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含有乳化液的油雾。为了有效地捕集乳化液油雾(油雾捕集效率为90%),两个轧机上部均设置排烟罩将油雾吸入风道,经油雾分离器过滤、风机、烟囱排至室外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减少油雾的扩散;镀锌前进行热处理,该工序才用设备自动化、密闭化,不设置作业人员,避免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锌锅顶部设盖密闭,但在带钢通过的部位留有通行口,抑制了氧化锌的挥发,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各车间焊接才用自动焊接的方式,作业人员在操作台进行操作,不直接接触电焊作业,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以上若防护设施不能及时维护保养,有毒气体不能有效的排出室外,用人单位未给作业人员配备防毒口罩防护用品,长期吸入有毒物质,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盐酸储罐巡检、酸雾吸收塔巡检、污水处理投料工位等均使用酸碱,若操作不当,导致液体飞溅,会造成眼睛、皮肤酸碱灼伤,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液氨气体储存在储罐中,若液氨气体泄漏,氨气未能及时排出,作业人员巡检接触氨气,会导致急性中毒,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根据本次检测数据显示:该用人单位酸洗车间的酸洗上件工位、电焊焊接工位、冷轧车间上件工位、电焊焊接工位、下件工位、镀锌车间镀锌工位、钝化工位、下件工位噪声8h效值为86.7-101.4dB(A),用人单位未给接触噪声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长期处于噪声作业状态,会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关键控制点:该项目关键控制点为该用人单位酸洗车间的酸洗上件工位、电焊焊接工位、冷轧车间上件工位、电焊焊接工位、下件工位、镀锌车间镀锌工位、钝化工位、下件工位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加药产生的氢氧化钠;污水处理压滤工位产生的硫化氢;盐酸储罐产生的盐酸;酸雾吸收塔加药产生的氢氧化钠;氨罐巡检产生的氨气。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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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华塘睿城三区4号楼5层

电话: 022-6522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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