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用人单位的行业类别为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中的装卸搬运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矿石粉尘、絮凝剂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次氯酸钠、氯气、臭氧、氢氧化钠、紫外辐射、噪声、季节高低温等。 该用人单位作业区域操作人员接触的粉尘、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码头、货场呈露天布置,自然通风较好,维修区和污水处理区均设置了轴流风机通风,且用人单位为接触粉尘、毒物的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防护口罩,故作业区域产生的粉尘、毒物对人体的影响较小。 用人单位生产区域和辅助生产区域各作业岗位8h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但根据定点检测数据显示这些岗位的瞬时噪声均在80 dB(A)左右,其中污水处理鼓风机房巡检位的瞬时噪声值最高,达到了89.3-90.6 dB(A),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了合丰防护耳塞,SNR值25,实际降噪值为15dB(A),正确佩戴好耳塞后可以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 用人单位作业区域为露天作业,季节性高温可能会导致作业人员中暑,故高温对人体有一定危害;另外污水处理含矿污水加药时投加片碱,可能会造成酸碱灼伤;污水处理线巡检过程中,如硫化氢大量逸出可能会造成急性中毒。以上用人单位均采取了相应的应急防护,因此危害是可以控制点的。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一般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