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金属制品业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盐酸、氯化铵、氯化锌烟、氨、氧化锌、一氧化碳、铬酸盐、磷酸、氮氧化物(二氧化氮)、氢氧化钠、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全机械化操作程度高,酸洗槽、水洗槽、助镀槽均集中设置在单独的隔离房内,并且各槽均设置了局部排风装置,并且操作人员均在隔离房外进行天车操作。在酸洗处理过程中,酸洗槽前后出口产生的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吸收中和后排放。锌锅上方设置吸风集气罩,将锌烟颗粒、少量的燃气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集中进行排放,布袋除尘器的设计净化效率为99%。该用人单位作业人员接触盐酸、氯化铵、氯化锌烟、氨、氧化锌、一氧化碳、铬酸盐、磷酸、氮氧化物(二氧化氮)、氢氧化钠的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但两个车间钝化操作工位铬酸盐的检测结果显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溶度均已达到国家限值的80%,该工位上未设置局部排风装置,人员配备了防护口罩,但若员工未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长期接触对人体有一定影响。 该用人单位作业岗位的噪声检测结果显示除生产区域一车间拆包上料操作工位和辅助生产区域空压机房&配电室/巡检工位、叉车操作工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外,其余生产区域各工位噪声强度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车间内降噪、隔声、消声措施,设备噪声较大,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钢撞击的声响过大,工人接触时间较长。 此外生产区域一、二车间所有岗位的8h等效声级均大于80dB(A),均属于噪声作业,长时间接触高噪声对人员有一定的影响。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