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该用人单位行业类别属于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依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 5号)规定综合判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紫外辐射、噪声。 该用人单位电焊操作位产生的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电焊烟尘及打磨产生的砂轮磨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厂房高大,设有可开启的门窗进行通风,自然通风良好,车间顶部设置4个无动力风机。优先使用自动化湿式生产设备,选用无毒的切削液。数控车床、龙门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车床等设备均为湿式作业。电焊操作位设置在生产车间门口附近处,通风良好,且设置移动式电焊烟尘净化器,风量800m3/h。打磨机使用频次少,作业时间短。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置了防护口罩、防护面罩及手套,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产生的化学因素对人体影响较小。 该用人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均设置了减振基础,产生不同噪声强度的作业分区独立布置,空压机、配电室等单独布置,经检测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大车床操作位8h等效声级为80.0 dB(A)。但若增加订单量,增加运行设备及接触时间,车间内的噪声会增大,会对 人体产生影响。该用人单位的关键控制点为电焊作业产生的毒物和大车床操作工位的噪声。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