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正常作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及低温。 该用人单位冷库管理人员所接触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噪声对作业人员影响较小。根据该用人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低温作业分级》(GB/T14440-93)冷库低温作业分级为I级。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版)的规定,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心属于批发和零售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1年3月12日)综合判定,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心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应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档案,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建议用人单位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事宜。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已制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责任制、主管职业病危害负责人责任制、专职职业病危害管理人员防治责任制及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等相关内容。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已制定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根据定期检测结果,如实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已制定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每3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 建议用人单位在办公人员到位后,按照已制定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认真做好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等相关内容。 建议用人单位在办公人员到位后,按照已制定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认真履行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严格要求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