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该用人单位行业类别属于其他食品制造业中的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依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 5号)规定综合判定,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甲醇、氨、盐酸、硫酸、环己烷、三氯甲烷、磷酸、噪声。 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称量、投料、包装为人工作业,其他操作机械操作,作业人员接触的粉尘主要是硫酸锰、硫酸铜、硫酸锌等混合粉尘(其他粉尘),二期生产车间的磷酸投料岗的磷酸,及实验室检测用的甲醇、氨、盐酸、硫酸、环己烷、三氯甲烷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磷酸投料岗的磷酸投料工进行投料过程中因操作不慎会造成磷酸飞溅,对作业人员皮肤或眼睛造成灼伤伤害,对作业人员有一定危害。 生产车间各点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一期生产车间的包装打边操作位为噪声岗位,其他点位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各点位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除一期生产车间的包装打边操作位,其他各点位噪声8h等效声级均小于80 dB(A),均属于非噪声岗位,对人体危害较小。 该项目关键控制点为:磷酸投料时产生的磷酸、实验室检验时产生的甲醇、盐酸、硫酸、环己烷、三氯甲烷、氨。 经综合分析,本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