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的屠宰及肉类加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碳酸钠、其他粉尘(絮凝剂粉尘)、硫化氢、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噪声、低温等。 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设置了中央空调,设置洁净空调系统,通风量36000m3/h(机组风箱内置初、中、高效过滤器)除尘净化后,全部作为回风返回车间,同时补充少量经组合式空调机组净化的新鲜空气,保持与非洁净区域5Pa微正压状态,车间换风次数12次/h。污水处理间设置了机械排风装置,风机风量为3000m3/h。该用人单位各岗位的作业人员接触的化学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并且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防护口罩。 用人单位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真空滚揉机、真空包装机等设备等尽量集中布置且设置了减振基础。冷库设备组和污水处理设备与生产区分开,均单独布置;各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的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一般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