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该用人单位行业类别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依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 5号)规定综合判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二氧化钛粉尘、苯乙烯、甲醇、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 该用人单位制板车间配料工位、投料工位产生的矽尘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其他点位产生的矽尘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矽尘是引起人体肺组织纤维化最严重的粉尘,长期接触矽尘可能导致矽肺,还可能并发肺结核、肺炎、肺癌等疾病,矽肺是尘肺病中进展最快、危害最严重的一种类型,用人单位应严格管控。 该用人单位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醇、苯乙烯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其中甲醇检测结果小于最低检出浓度,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对人体影响较小。 生产车间各点位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切边工位、定厚工位、一次抛光、二次抛光工位的噪声8h等效声级均大于80 dB(A),属于噪声岗位。如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不始终佩戴或不正确佩戴耳塞,长期接触噪声会对作业人员听力造成一定影响。 工频电场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正确佩戴个体防护后对人体的危害较小。 该用人单位的主要关键控制点为制砂车间、制板车间各点位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矽尘及制板车间切边工位、定厚工位、一次抛光、二次抛光工位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