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对苯二甲酸、乙酸乙酯、MDI、一氧化碳、甲苯、丙酮、盐酸、噪声、高温 建议用人单位在化验室设置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其服务半径为15m范围之内;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加强事故通风设施、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冲淋洗眼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及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的有效性,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建议针对天然气泄漏及MDI致哮喘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可快速有效救治伤员、处理事故;建议用人单位今后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入职人员以及转岗人员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因乙酸乙酯有致敏作用,皮肤接触可引起皮炎及湿疹,对本品过敏者可出现牙龈出血,甚至过敏性休克;MDI有致喘作用,低浓度下对特异性人群可产生过敏,能引起支气管哮喘发作,高浓度严重者可出现肺水肿和昏迷。建议用人单位上岗前对接触乙酸乙酯及MDI作业人员进行致敏物测试,如有过敏反应不允许上岗作业;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未做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作业人员进行补检,对离职员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同时也应加强对司炉工、设备巡检工、质检员、库房管理员等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例,应及时给予进一步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如果身体情况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应及时给予调离安排到新的岗位工作;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应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档案,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包装区通风排毒设施风速偏低,造成投料及出料包装时乙酸乙酯短时浓度超标,可能与排风风机能力不足、老化、维修保养不及时有关,建议用人单位认真检查风机,如风机正常,可考虑更换风力相匹配风机,使控制点风速达到最低值0.5m/s,有效降低化学危害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建议用人单位定期维护保养防护设施,确保作业时正常开启且有效运行;建议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定期清理、更换防护设施,在检维修过程中同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车间的卫生特征为3级,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议用人单位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淋浴头数量满足每9人至少设置一个淋浴器,每4个~6个淋浴器设一具盥洗器;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附近设置取暖室,以供寒冷季节作业人员休息;建议用人单位在办公区域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健全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内容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