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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昊昌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

天津市昊昌实业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

用人单位联系人

刘志娟

项目名称

天津市昊昌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天津市昊昌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1030日,地位于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经营范围包括塑料包装、化肥制造,主要生产生产大量、中量、微量元素水溶肥,各种型号复合肥,单质元素化肥,年产化肥500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二十四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和天津市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具体要求,为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天津市昊昌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天津市昊昌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杨跃

现场调查时间

2022.2.20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志娟

现场检测人员

史立异 李瑞清

现场检测时间

2022.3.8-10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志娟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其他粉尘(硫酸钾、尿素)、工频电场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作业区域作业人员接触的其他粉尘(硫酸钾、尿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铲车上料工位、装载机工位、包装工位噪声8h等效值检测结果为78.0-84.3dB(A),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设备间巡检工8h等效值为89.1dB(A),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装载机工位噪声8h等效值为78.0dB(A),属于非噪声作业,但装载机工位的噪声瞬时值为84.2dB(A),因此装载机工位在作业期间需佩戴好防护耳塞,进行听力防护。

其余工位噪声8h等效值均大于80dB(A),属于噪声作业,对噪声作业人员进行听力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设备间操作位噪声8h等效值超标原因:该设备间存放的设备较多,噪声相互叠加;设备运行自身产生的噪声较大,设备老化导致运行噪声较大;故导致设备间噪声超标。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用人单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肥料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其他粉尘(硫酸钾、尿素)。

该用人单位接触的有毒物质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采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优先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自动化设备,减少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上料采用铲车,铲车设置操作室密闭设置,减少作业人员接触粉尘的机会;搅拌设备密闭操作,且设备设置布袋除尘器,仅进行开关作业,减少作业人员接触粉尘,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口罩,若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长期吸入粉尘,会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该项目铲车、装载机燃料为柴油,柴油燃烧产生少量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根据本次检测数据限值,检测结果远低于国家接触限值,且铲车、装载机往返于库房及室外,有利于有毒物质的逸散,故对人体的危害较小。

该用人单位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为主的生产工艺,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声噪声设备,并设立减振基础,空压机单位布置;根据本次检测数据显示:该用人单位铲车上料工位、装载机工位、包装工位噪声8h等效值检测结果为78.0-84.3dB(A),符合国家接触限值;设备间操作位巡检工8h等效值为89.1dB(A),不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防护耳塞,若作业人员未正确配戴防护耳塞,长期接触高噪声,故对作业人员听力有一定的危害。

该项目关键控制点为:设备间操作位产生的的噪声及上料时产生的粉尘。

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项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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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华塘睿城三区4号楼5层

电话: 022-6522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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